击剑史于古埃及(1190公元前),盛行于西欧各国(15世纪-18世纪的贵族运动)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起,击剑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,现代奥林匹克之父皮埃尔·德·顾拜旦先生本人就是一位击剑好手。而罗尼.特塞拉教授 ( Prof. Ronnie I. Theseira )就在1958年把西洋击剑带入我国。
花剑 ( Foil )
花剑总长110厘米,剑身长90厘米,重量不超过500克,剑身横断面为矩形,护手盘小。比赛采用电动裁判器。剑的末端装有电钮,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刺,不能劈打。当运动员刺出的力量大于500克时,剑头的开关就接通,裁判器上会显示信号。击中有效部位躯干(也就是运动员的金属背心)时裁判器才会显示红或绿色灯,集中无效部位,则显示白灯。每刺中一剑有效部位可得一分。如果运动员相互击中有效部位时,裁判员则判主动进攻的运动员胜一剑。
佩剑(SABRE)
佩剑总长105厘米,剑身长88厘米,重量500克,剑身横断面为梯形,护手盘为月牙盘。剑尖为圆形,没有弹簧头,佩剑即可刺又可劈,这是与花剑、重剑最大的区别。腰部以上包括上肢(除后脑)均为有效部位。每刺中或劈中对方有效部位时裁判器显示彩色灯,而刺、劈中无效部位则无任何信号显示。得分与花剑相同。
重剑(EPEE)
重剑长度与花剑相同,重量770克,剑身横断面为三棱形,护手盘大。比赛采用电动裁判器,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刺,不能劈打,全身都是有效部位(除后脑)。剑尖同样有弹簧头,当运动员击中力量超过750克时,裁判器才会显示彩色灯的信号,得分与花剑相同。但一方运动员击中对方后,另一方再刺中对方,裁判器只显示先刺中一方的灯。如果双方在1/20~1/25秒内同时刺中,则同时亮灯,为互中,各失一剑。
礼仪
•立正姿势:击剑的持剑立正姿势和普通列队立正姿势相同。面向对手,左手拇指第一指节与食指第一、第二指节相对捏握于剑根部并与护手盘凹面圆心接触,其余手指自然弯曲依次扶于剑身上,手臂自然下垂剑尖向下置于体侧。
•敬礼:从面向对手成持剑立正姿势开始,头面部不动,身体向左转90度,以右手握住剑柄,脚跟并拢,并相互垂直,以立正姿势侧立。右手握剑¾体前由下至身体右侧,屈曲持剑臂,使剑尖向上,护手盘位于下颚处。然后分别向裁判员、对手、观众,伸臂作致敬动作,礼毕成实战姿势。
Friday, December 5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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